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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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

总则

一、本标准所称轻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

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标准

甲级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中1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或2级工程项目设计不少干4项。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1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四、承包范围

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相应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工程设计。

乙级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钢结构设计经历,并主持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2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具备必要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承包范围

可承担轻型钢结构2级工程和索膜结构、压型拱板工程设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仅限于低层钢结构房屋天然地基基础的工程设计。

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表1 :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参照下方表格)

序号 人员专业 轻型钢结构工程
专项设计甲级
轻型钢结构工程
专项设计乙级
注册专业 备注
1 建筑
人员专业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0
无需此专业人员
\
2 结构
人员专业
2
需2名结构(一级)注册专业人员
1
需1名结构(一级)注册专业人员
结构(一级)
3 0
无需此专业人员
0
无需此专业人员
结构(二级)
4 3
此专业需要3名人员
2
此专业需要2名人员
\
5 机械
人员专业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6 建筑管理
人员专业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6 其他
人员专业
0
无需此专业人员
0
无需此专业人员
\
总计 8
办理甲级需8名人员
5
办理乙级需5名人员
\

附表2 :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参照下方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