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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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

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标准

甲级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承包范围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货质管理体系、还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承包范围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表1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参照下方表格)

序号 人员专业 建筑智能化系统
专项设计甲级
建筑智能化系统
专项设计乙级
注册专业 备注
1 自动化
人员专业
2
需此专业2名电气注册专业人员
1
需此专业1名电气注册专业人员
电气
电气注册专业人员
2 3
需此专业非注册3名人员
1
需此专业非注册1名人员
\
3 通信信息
人员专业
3
需此专业3名电子注册专业人员
1
需此专业1名电子注册专业人员
电子(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
电子注册专业人员
4 计算机
人员专业
4
此专业需要4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5 机电一体化
人员专业
2
此专业需要2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6 给水排水
人员专业
2
此专业需要2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7 暖通空调
人员专业
2
此专业需要2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8 机械
人员专业
2
此专业需要2名人员
1
此专业需要1名人员
\
总计 20
办理甲级需20名人员
8
办理乙级需8名人员
\

附表2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参照下方表格)

序号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1 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项目
万元 >1000
或国家重点项目
1000-500 <500

注:国家重点项目是指国家重点项目或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含部级标准示范及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