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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三期)
火炬开发区住建局,翠亨新区城建局,各镇、街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我市住建系统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严厉打击工程施工中涉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隐患治理的执法工作,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利裕建设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在中山市风田集成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加建厂房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利裕建设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承建的中山市风田集成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加建厂房工程施工中,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脚手架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住房城乡监督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利裕建设科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二、广东航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东钧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一期、二期项目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广东航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承建的广东钧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一期、二期项目施工中,存在“高支模架体搭设未按方案施工”的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住房城乡监督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广东航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对广东航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直接负责的施工人员蒋志平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三、中山市中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古镇镇东岸北路213号的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中山市中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承建的古镇镇东岸北路213号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中,存在“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拆卸作业”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住房城乡监督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对中山市中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四、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山市天悦智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区商业办公新建项目(一期)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承建的中山市天悦智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区商业办公新建项目(一期)施工中,存在“施工现场天面作业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情况,住房城乡监督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对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的行政处罚。
五、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三阶段)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承建的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三阶段)施工中,存在“濠江西路6A#顶管工作井施工现场,有一台车牌为粤SG7701汽车起重设备,施工单位提供的台账中,未见使用的汽车起重机未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情况,住房城乡监督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对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行政处罚。
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国家安全生产治理的重要行动,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治本攻坚行动的核心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成效,各有关单位在后续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中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作用,调动企业人员参与排查治理,提高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定期开展全方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做深做实。我局将继续聚焦关键环节,紧盯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作业、重要工程、关键施工节点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精准治理。请各相关单位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我局将通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对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程项目和参建相关单位严肃处理,一律严惩不贷。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