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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佛山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2026年第二批)

阅读:1389
发布日期:2026-09-14 15:17:33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我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全市住建系统查处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某房地产项目专业分包单位违法分包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某房地产项目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单位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与不具备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自然人李某签订《承揽合同》,将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生活水泵房建筑机电安装专业工程交由李某实际施工,合同金额128208元,存在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6年5月,执法部门对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05.14元;对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陈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8.78元。

案例二:某商住项目施工单位转包案

基本案情:2025年,某商住项目生活给水泵房工程泵房区域贴砖施工单位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某签订《承揽合同》,将案涉贴砖工程交由李某班组实际施工,合同金额72663元,存在转包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2026年5月,执法部门对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99.64元;对广东某建设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杨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98元。

各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链条监管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应曝尽曝。全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典型违法案例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招投标及标后履约活动,坚决抵制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助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