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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我市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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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14 15:12:57

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华发集团、珠光集团、格力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水控集团,各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各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布目前我市取得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资质准入要求

除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采购和使用依法设立、具备合法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坚决杜绝无资质混凝土流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二、严格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企业、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工作时,须严格核查预拌混凝土投标企业的专业承包资质,将合法资质作为投标准入硬性条件。严禁允许、默许无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企业参与投标、中标,全面规范预拌混凝土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三、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各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严格把控材料采购关口,杜绝违规采购无资质混凝土。各施工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进场核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严禁违规使用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无资质企业产品。各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督责任,全程做好进场核查监督,发现违规采购、使用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严格落实违规处置举措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标、采购、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核查处置。对涉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依规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无资质违规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的搅拌站及生产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名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