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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阅读:2865
发布日期:2026-07-11 16:47:36

各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为重点,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鸿都酒店更新改造项目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某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在承建的鸿都酒店更新改造项目主体工程项目中,存在未能健全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工人违规拆除安全防护措施,且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工人随意拆除的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某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二、香山湖畔苑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某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在香山湖畔苑项目主体建安工程组织人员施工,存在未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班组长和一线工人的安全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压力未能有效传导至作业末端,属于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某琴未健全并有效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能贯彻至一线工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某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季某琴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三、德悦航空飞行训练设备制造基地-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某建工(广东)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承建的德悦航空飞行训练设备制造基地-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以下情况:(1)现场存在两种安全网,各抽查一片进行燃烧实验,其中绿色安全网在12秒内被点燃且长时间不能自行熄灭,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六条,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2)现场1号塔吊未见沉降观测记录、塔吊基础承载力检测报告,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二)项,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3)层高7.6m的模板支架局部位置立杆基础悬空,洞口位置立杆基础使用钢管代替工字钢;立杆离地高度过大,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部分安全兜网未设置;架体验收手续流于形式无结论,其资料显示为全部合格,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六条第(一)项,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4)现场脚手架未按方案计算书要求设置:外脚手架连墙件应设置为双扣件实际为单扣件,不满足方案要求;个别立杆悬空,普遍立杆设置在排水沟内后续积水等会影响架体稳定性,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七条第(一)项,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上述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某建工(广东)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的行政处罚。

四、珠海市高新区220KV永丰站配套市政电缆隧道新建工程(二期)二标段项目施工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处罚案例

谢某文作为珠海市高新区220KV永丰站配套市政电缆隧道新建工程(二期)二标段项目专业分包单位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管理施工过程中,存在在旋挖桩位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使用挖机违规吊装导管和料斗的情况,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珠海市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决定对项目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谢某文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提升国家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的关键部署,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位居核心。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持续聚焦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危大工程等重点环节,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项目及关键施工节点,全面加强安全风险排查与管控。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各相关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置于安全生产的首要位置,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与各参建单位协同发力,共同织密织牢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